李福:《持戒依律,弘道济世——推进道教中国化方向下戒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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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道教通过戒律建立神圣秩序,以规范道教徒的言行和思想,并指导道教团体的内部生活。与此同时,道教戒律还对世俗社会的家族道德、经济伦理、法律制度等产生了深刻影响,并由此参与到社会治理体系之中。新时代,在道教中国化旗帜的引导之下,道教界一方面应当继承道教戒律的优良传统,充分挖掘道教戒律中有助于个人身心健康、教团发展、社会伦理的有益因素,另一方面,也应当推动道教戒律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期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贡献出更多的光和热。 关键词:道教中国化;新时代道教戒律;社会文明;文化自信 古德有言:“有经而无戒,犹欲涉海而无舟楫,有口而无舌,何缘度兆身耶”,故“道学当以戒律为先。”道教戒律是道教徒试图规范自我、诠释自我的一种努力及其文化表达,戒律一方面指向成仙、获救、解脱的终极关怀,另一方面也在回答着在现实生活中“人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的问题。 道教的戒律包括“戒”与“律”两部分。“戒者,解也,界也,止也,能解众恶之缚,能分善恶之界,防止诸恶也。律者,率也,直也,栗也,率计罪愆,直而不枉,使惧栗也”。换言之,“戒”是分别善恶的准则,是导人向善远恶的规范,重在启迪和防范;而“律”则是对具体行为进行衡量判断,并对恶的行为施以惩罚的规则,它以“戒”的善恶标准为根据。此外,道教戒律还包括宫观清规、善书、功过格,等等。 道教戒律的产生、演变及其内涵与外延,都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当前,正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道教也在国家宗教政策的指引下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道教戒律也应当在批判继承的原则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动新时代道教戒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一、道教戒律的产生与发展 道教自其诞生之初就十分重视戒律。《道德经》是道教的根本经典,其中就有许多严格的行为定规,这些行为定规初始并未冠以“戒律”之名,却处处彰显着道祖老子处世修道的智慧,如“道法自然”“清静无为”“上善若水”“戒贪欲”“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等等。 汉代的道教经典《太平经》和《老子想尔注》便已蕴含着丰富的戒律内容。如在《太平经》中“戒”字出现240余次,“诫”字出现50余次。“诫”“戒”二字通用,主要指神的训诫,《太平经》中常见的类似词组高达二十余种,如神诫、大诫、诫书、戒文、明戒、天戒、常诫、书诫、敕诫、神戒、重戒、教戒、敕戒、仁戒、性戒、道戒、禁戒、斋戒,等等。《太平经》每篇大体上表述一个主题的训诫,都是修道必知必遵的诀要、禁戒之意,如“不孝不可久生诫”,强调恪守孝的伦理对于修道致长生的重要性等。 《老子想尔注》的道戒意识也十分突出。在《老子想尔注》中,使用“诫”字45处,其含义乃指道的准则与规律,如“人欲举动勿违道诫,不可得伤王气”。《老子想尔注》戒律思想的集中体现是“想尔九戒”,包括“行无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动,此上最三行。行无名,行清静,行诸善,此中最三行。行无欲,行知止足,行推让,此下最三行。”其后,在“想尔九戒”的基础上,又发展出“老君二十七戒”。 天师道在张鲁降曹北迁之后,旧有的组织系统和科律制度无法持续,致使天师道组织混乱,教戒松弛。这时期问世的《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上承《老子想尔注》,并结合儒家伦理纲常,强调“天地合和”“国家合和”与“室家合和”的必要性,形成了“不得淫泆不止”“不得情性暴怒”“不得佞毒含害”“不得秽身荒浊饮酒迷乱”“不得贪利财货”等具有道、儒思想特色的五戒条,总结了道教戒律萌生时期的戒律思想和主要戒律内容。 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道教的革新发展,道教戒律全面兴起,这其中,寇谦之、陆修静对戒律发展贡献最大。寇谦之所作《云中音诵新科之诫》,借太上老君的名义,对旧有弊端百出的教团组织予以改革,增加对于道官祭酒行为的约束教戒,如禁止道官祭酒乱民取财、废除房中黄赤之法、改革道官祭酒父死子继之陈规旧制等教戒。陆修静著有《陆先生道门科略》,要求道众勤学严守戒律,“三宣五令,令民知法”,“科禁威仪教救大小,务共奉行”,“禁戒以闲内寇,威仪以防外贼”;恪守三会日朝会制度,严格落实箓籍,以整顿天师道组织。 隋唐以至宋元时期,道教戒律获得了巨大发展,这表现在对旧有道教戒律的系统化整理,以及随着新教派的产生而出现的新戒律。朱法满的《要修科仪戒律钞》,张万福的《三洞众戒文》《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云笈七签》卷38至40《说戒部》对唐宋道教戒律均有详细记载。金元时期是新道派滋生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也产生了诸多新的道教戒律,更引人瞩目的是,这一时期,清规也正式成为道教宫观的重要规范,陆道和编集的《全真清规》辑录有《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十条、丘处机住持长春观时订立的《执事榜》三十六条,及元代全真道的其他一些戒规、礼仪等,如《指蒙规式》《游方礼师》《堂门戒腊》《坐钵规式》《三不起身》《全真体用》等。清规不仅是警戒、规范性的条文,而且突出对违反戒律行为的严格惩罚。 以倡导人世的道德修持为特色的净明道,也十分重视戒律创设。净明道认为戒律之设是因为人贤愚不齐,故太上设律教人。“太上推好生之德,悯人生之不齐,不得不彰其法则垂慈立教。夫法者,律也。律不善以归于善,律不仁以归于仁,律不忠不孝而归于忠孝净明也”,从道者“当守律勿失,仰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净明道的垂世八宝:忠、孝、廉、谨、宽、裕、容、忍,也是对早期灵宝道戒的继承和发展。 明清时期道教戒律进入了一个稳定、总结的阶段,同时,道教善书、功过格的社会影响力逐渐增强。此一时期,戒律由繁入简,而宫观清规则由简入繁,都更受重视,作用更加突出。明初,身为道教领袖的张宇初为适应形势需要,以清整教内纲纪为已任,撰《道门十规》作为纲领,规范教内秩序,力挽“玄纲日坠,道化莫敷”之势。创立了十条戒律规范,涉及道教源派、道门经箓、坐圜守静、斋法行持、道法传绪、住持领袖、云水参访、立观度人、金谷田粮、宫观修葺。这十条规戒化简御繁,总结归纳了往日旧规。 对全真道戒律做出中兴贡献的是清代龙门律宗第七代律师王常月。王常月所处时代的情势与明初张宇初类似,他深以玄风颓敝为叹。王常月认为:“凡初入太上正宗法门,不问道俗,必先遵依太上金科玉律、三洞戒文”清顺治十二年(1655)任白云观方丈前后,相继三次奉旨开坛说戒,度收弟子千余人。而后又不辞年高,先后南下南京、杭州、湖州、武当山收徒传戒,广度弟子,使明末久衰的全真龙门派呈现出中兴的局面。他管理白云观期间,严格清规戒律,整伤道门,最终使得白云观发展成为全真第一丛林。他的戒律著作有《碧苑坛经》《初真戒律》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教有戒律,这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无法国不安宁,无规家不兴盛,无戒律则教不持久。纵观道教漫长的发展历程,道教兴衰起伏无不与道教戒律是否与时俱进、严谨坚守密切相关,无不与道教戒律能否兴利除弊、改革创新紧密相连。 二、道教戒律的特点与功用 道教戒律的形式灵活丰富,品类繁多,从名称上来看约有二十种,包括戒、律、科、愿、念、劝、格、行、品、忌、禁、规、清规、清约、式、诰、德、诀、病、药等等。但在道教教义中,戒律绝不仅仅是一种行为规范,它实是关乎信仰与修行的根本概念。戒律既是道教的伦理规范、组织规范,同时也是一个体现教义思想的理论体系,其中蕴含着道教的基本哲学认识。 首先,戒律是复其本性的津梁。道教认为,人的天性本是净明无碍的,与道相合,在这种状态下是不需要戒律的。但当人心受到诸种诱惑障碍之后就易迷失本性,原本全具的道也随之受到了亏损,为了节制人心由此所生出的贪欲情惑,故设道戒以制之,以期返本归性,体道合真,故曰:“戒律者,乃初学之防范也。上古无戒,修道咸真;中古无律,悟真证道,后世人心为物欲所泪,天性为安念障遮,由是戒律所由出也。” 其次,戒即是道,奉戒就是成仙。道教以成仙信仰作为根本信仰,而奉戒正是成仙的方式之一。《老子想尔注》在解释“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一句时说:“一者,道也。设诫,圣人行之为抱一也,常教天下为法式也”。在注解“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一句时说:“今布道诫,教人守诫不违!即为守一矣。不行其诫,即为失一也”,可见道即是戒,所以又称之为“道诫”,守戒就是守道,也就是成仙之道。 最后,道戒还是天地神人共同遵守的律法,无论是个体、社会、自然、还是仙圣真人都必须遵从道教戒律。道教认为养生、求仙、齐家、治国、地运、天行都是与大道一体相通的,人的内在秩序与社会秩序、宇宙秩序也是密切关联的,因此,无论天地神人都必须遵从同样的道德戒律。“五戒者,在天为五纬,天道失戒则见灾祥;在地为五岳,地道失戒则百谷不成;在数为五行,五数失戒则水火相薄、金木相伤;在治为五帝,五帝失戒则祚天身亡;在人为五藏,五藏失戒则性发狂。”由此可见,戒律是天地神人共同的规则,守戒、失戒关乎个人的生死寿天,关乎家国的治乱兴衰,关乎宇宙自然的有序与失序。故道教戒律不仅有在家戒、出家戒,还有亡者之戒、鬼神之戒,等等。 道教戒律具有多重功用,包括调整修道者个人的身心,规范宫观日常生活,调整道教徒社会关系,等等。 第一,在调整修道者的身心上。“清心谓之斋,克已谓之戒”,戒律对于道教徒的首要作用就是克服一己之心欲,去除邪杂之念想,使心归于澄明正定。因此,戒律对道教徒修行思想的控制是首要的功能,历来教典与高道都谆谆告诫以戒制心的重要性,如清初王常月就将戒比喻为降魔杵等。 修炼者的一举一动无不关乎求真,每有施为当思合道,作为道教徒,行无大小,言无轻重,处处要自觉地受戒律的约束,时时不违规矩。行止不当,便即损道,举于投足之处,一言一语之间,当念中规中矩。《道德经》认为,感官认识对人的心智是一种强烈的干扰,其结果只能是导致迷惑心智而失道,道祖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故当取消对感官信息的依赖,与物同一,以心直悟。东晋末年便有灵宝派初级弟子受持的《智慧闭塞六情上品诫》系统地以戒律来控制人的视听举止。其称:“第一诫者目无广瞻,乱诸华色,亡睛失瞳,光不明澈;第二诫者耳无乱听,混于五音,伤神败正,恶声啼吟;第三诫者鼻无广嗅,杂气臭腥,易有混浊,形不澄正……” 道教徒的一思一行都受到戒律的规范约束,行斋、设醮、作忏、传经时,更受到戒律的规范。道士必须严格依照应有的方式执行,恪守相关戒规,否则将受到惩罚。如道士在进入道场之前,就需遵照戒律净洁身心,《太上大道玉清经》载:“入斋戒道场之法,先当慈悲,第一不阴恶,第二不思色,第三不思淫,第四不思杀,第五不思肉,第六不思胜,第七不思欺。然后沐浴五香,荡除尘累,整其威仪而诣道场。” 道士在行斋设醮时需要注意戒律,在内丹修炼中同样也需要戒律。外丹修炼的丹戒多涉及时间、地点的选择等方面的禁忌,如约出于唐宋间的《天皇太一神律避岁经》就专门谈炼丹择日避秽之法。内丹的戒律更加复杂,除时间、地点、人事的限制之外,还常常涉及内在的道德规范。南宋王庆升有所谓“修丹十戒”:一戒,遏恶;二戒,扬善;三戒,惩岔;四戒,窒欲;五戒,禁酒;六戒,绝茶;七戒,朝实;八戒,暮虚;九戒,高床;十戒,低枕(床三尺、枕三寸为宜)。 第二,对宫观日常活动的规范。宫观是道士修道、祀神和日常生活的专门场所,最早见于南北朝时期。与宫观生活相应的规戒也随宫观的出现而建立起来,规范与控制着出家道士的日常活动。宫观的日常活动包括专门的修行活动和日常生活活动两部分,都与戒律关系密切,受戒律的指导和约束。《正一威仪经》载:“道士行住坐卧,皆当合道,正容敛色端直其身,不得倾斜,失其仪相,威仪先首,可不慎之。”由此道教是将道教徒的整个生活过程都宗教化了,饮食冷暖之间都渗透着对道的认识和求索。此外,行住坐卧还关系到修道者的健康,蕴含着养生的因素,“禁久立,禁久坐,禁久渴,禁久视,禁久卧,禁久听”。因此之故,道教徒的日常生活也被视作修道的延续,道教戒规延伸到了徒众的一言一行,约束着食宿起居等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宫观日常生活方式控制的日益严格化,也导致了威仪的严格和宫观清规的产生。 行住坐卧之外,道教也重视对日常饮食的控制,这主要出于养生与生态等方面的原因。道教用戒律的形式将一些认识成熟的饮食禁忌纳为规范,使养生戒律化,修道生活化。 第三,戒律对社会关系的规范。道教要求形成“上下和睦,尊卑信顺,如运手足”的观内关系氛围。官观内的关系涉及到师徒、同道、管理与被管理等等方面,而戒律对这些方面都有相应的认识和规范。比如观内最重要的关系师徒关系,师父是传经授道、引凡登真者,没有师父则无法体道开悟,故入道者须归命法师、受三皈戒。在对同道关系的认识与处理中,戒律最强调的是交友应择贤,“不得交游非贤,居处杂秽,当慕胜已,栖集清虚”。《初真十戒文》又进一步把道友分三等,即云朋霞友、良朋知友、狂朋怪友。 在广大的道门中,信徒既有出家众,也有在家众。但无论出家与否,道教戒律都强调孝悌敬睦的家庭伦理,既提倡居家修行者、世俗凡人遵行,也要求出家道士遵行。如《九真妙戒》载:“二者敬让,孝养父母”,《玉清经》十戒曰:“不得违戾父母师长,反逆不孝”。 道教戒律还秉承了道祖老子《道德经》和光同尘的思想,圆融出世与入世两方面。如《虚无善恶律》要求做到“和光顺世”。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在继承汉魏道教济世倾向的基础上,道教戒律充分体现了当时强调济世、度世的教义理论,在戒律中加强济度世间、佐国扶命的诫约,持戒成为度世的必要途径。“凡人有心学求度世,先能持戒解而不滞”。道教戒律以“当念先度人后度已身”为价值观念,要求修道者“发大慈悲,憋念一切,灾厄恼难,咸愿度脱,生死休泰无复忧苦”。道教戒律通过“教人行善不为非恶”的劝助,祈愿方式表达其期望人们以善相待、协调相处的立场。 道教戒律还提出了在社会上与人交往应当谨守礼节,懂得礼貌,如不得泄人阴私,不得妄求窥人书疏,不得说人亲长过恶,不得面誉世人,阴毁善人,不得隔壁探人家室,不得妄受人礼敬,不得夺人所好物,不得任性自用,不得吐舌向人,不得以秽物戏人,不得怀怨思报于人,不得怒目视人,不得自骄自贵,所至之处必先问其禁忌,凡入人家必先问其家中尊长名讳,等等。 总而言之,道教戒律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有着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哲学特色,继承和发扬道教戒律的优良传统有助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道教戒律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共通之处,对于个人的身心修养,社会关系的调整都有着重要作用,这也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打造新时代文明风尚提供了文化滋养。 三、结语 道教戒律是道教徒正信正行、防非止恶,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及生活准则,在道教发展进步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对道教信徒有着普遍的约束力。然而道教因门派不同,逐渐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戒律体系,都名曰道教而实为相对独立,这为同根同源的不同道派带来了相互生疏之感,也对道教的社会认知产生许多不利影响。各个道派应当尽早摒弃门户之别,在“道”这个共同的核心信仰统领下,形成较为统一的新时代道教戒律文化。以凝聚道教的向心力,提升道教的社会形象。而这便要求道教界在批判继承传统道教戒律的基础之上,推动新时代道教戒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回顾历史,可以看见,道教繁复的戒律皆是在不同时代背景的社会环境中,因应各教派之需要而产生的。道戒随着教派的兴衰,适时而发挥其稳定教团发展之功能,或在立教之初,或在衰颓之际,或对个人修持,或对教团组织,皆有其不可忽视之作用。与此同时,在道教千百年的历史发展中,道教戒律对于中国传统社会生活,也已成为了一种“百姓日用而不知”的内在规定因素,熔铸着中华民族独有的品格。因此,推进新时代道教戒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仅有助于推进道教教义体系的现代建构,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更能进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独属于道教界的智慧与力量。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教职人员是信众的心灯,为人师表,要自觉觉人。对于戒律要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如影随行,做到自省、自重、自律。要不断升华自我,把戒律作为纯洁心灵精神的手段。精严戒律,以戒为师,纯正教风是每一个道教人士的职责所在。我们道教中人只有持戒奉守,勤修不怠,以身示范,正己度人,才能不负时代的恩遇,把道教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再造道教新的辉煌。 (作者 李福:安徽省道教协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