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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宗教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来源:肖意 《中国宗教》2021-9   添加时间:2021-11-14   点击:2245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

我国信教群众众多,无论属于哪个民族,无论具有何种宗教信仰,都是炎黄子孙,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都要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一、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是百年来党的民族工作实践的最新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一个丰富的思想体系,必须完整准确把握。"十二个必须"既鲜明指出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又指出了当前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既提出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又对如何将这一主线全面贯彻到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既有我们党多年来一以贯之所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有面临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所提出的新要求。这"十二个必须"是一个有机整体,少了任何一条,都是不完整的,要坚持全面、系统地学习,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宗教界来说, 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动摇,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团结教育广大信教群众始终跟党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积极力量。

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致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 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我国各宗教的传承发展都不同程度受到中华文化的影响,有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在与中华文化的互动过程中,也为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扬贡献了一份力量。坚持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就要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文化的阐释,要深入挖掘本宗教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的历史经验,以及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利因素、文化符号,并融入讲经讲道过程中。

任何宗教都必须朝着社会前进的方向努力,顺应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过程中,宗教界人士要发挥主动性,带领广大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学习和传承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谱系,特别是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形成对中华民族共同的理想信念,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

三、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进各族各教群众"五个认同"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辽阔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这"四个共同"是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和长期坚持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民族与宗教分布广泛、相互交织,呈现多元化特征,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各民族不同阶段的历史发展、文化变迁、相互融合、逐渐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过程中,宗教曾经是重要的因素之一。纵观历史,我国宗教总体上对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增进中华文明向心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五千年中华文明是信仰不同宗教的各民族共同缔造的,我们荣辱与共、同舟共济,各族各教群众都要自觉投身到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行动中来,使中华文明得到更广泛、更深入、更持续的传承。

要在各族各教群众中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各教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加强中华民族史包括宗教史的研究,在广大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教育,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不断丰富形式载体,特别是借助互联网新媒体技术手段,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各族各教群众中入脑入心。

四、坚持法治化方向,助力提升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任何人不论属于哪个民族、具有何种信仰,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宗教界要自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法治尊严。

宗教界要不断规范和完善自我管理,全面融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要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各项法规制度,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整治和严明教风,坚决抵制商业化。宗教团体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和政府推动新时代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助力基层提升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水平。

五、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宗教界要与时俱进,承担好国家和人民所赋予的使命责任,使宗教为国家稳定、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凝聚力量。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深度前所未有,民族宗教分布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因素更加复杂,民族宗教领域各类风险仍然十分突出。宗教界要自觉为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打击宗教极端思想作出贡献,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反对破坏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的言行,坚决同"三股势力"作斗争,自觉抵御利用宗教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的活动,引导身处边境的信教群众自觉自愿守边固边兴边,共同筑起牢不可破的钢铁防线。

宗教界人士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文化素质, 提升服务引导信教群众的能力,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致力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共同投身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要在尊重差异性的基础上增进共同性,处理好民族风俗与宗教信仰的关系,使少数民族信教群众摆脱保守甚至错误的宗教观念束缚,树立正确的教育、就业、婚姻等观念,向往、接受和适应现代化的生活,促进不同民族的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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